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7-29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上海7月29日电记者桑彤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税务部门发布公告,8月1日起将执行统一的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并在申报、发票类事项中,统一处罚裁量基准 这是税务部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又一重要举措落地 长三角共同出台的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项、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和税收票证等18项首违不罚事项 对上述税务日常管理中发生率高、危害不大、容易纠正的税务轻微违法行为,当事人在一年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体现了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