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各区应至少办一所三级中医医疗机构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7-29
消息来源:新华网 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提请审议,拟将中医药防治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各区应至少办一所三级中医医疗机构 7月28日,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草案拟规定,区人民政府应当至少举办一所三级中医医疗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举办中医诊所实行备案制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应当聘请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介绍疾病预防、控制、治疗以及养生保健等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中药广告 条例草案规定了处罚要求,涉嫌欺诈或者虚假宣传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