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广元最大涉黑案宣判大哥刘明14项罪行获刑25年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7-25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7月24日,在庄严的国徽下,随着法槌敲响,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法院对刘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这个一度在当地为非作恶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彻底覆灭 该案系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法院督办案件 刘明,男,1978年10月出生,四川省苍溪县人,初中文化 被告人刘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诬告陷害罪,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骗取贷款罪,聚众斗殴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