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7-25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何勤华西昌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舜,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74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李舜犯受贿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记者7月24日了解到,判决书显示,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李舜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春节前,李舜在担任凉山州越西县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的便利,收受肖某所送的现金人民币4万元 2018年9月至2019年春节前后,李舜在担任凉山州西昌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分两次次收受肖某所送的现金人民币共计170万元 李舜在对其调查过程中,在行贿人肖某交代前,主动交代了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