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7-24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陈志红 记者 何勤华记者7月24日从凉山州宁南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宁南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宁南县人民检察院以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要求被告人尹某1、尹某2、陈某某、张某某、谢某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共同增殖放流价值不低于20,000元的鱼苗,或者追偿国家渔业资源损失费及生态环境修复费20,000元 该案公益诉讼起诉人表示,五被告人在宁南县大同镇黑水河的禁渔期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电鱼方法非法捕捞鱼类,不但直接造成了野生鱼类的大面积死亡,更长远的影响在于,电流对鱼类的性腺造成破坏,导致其不育,造成对渔业资源的严重破坏,甚至会导致某些鱼类种群因为没有繁殖能力而逐渐消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