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7-23

消息来源:新华网 记者22日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了解到,为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该省明确设施农业允许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 设施农业用地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配套)设施用地 其中生产设施用地包括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等用地;规模化养殖的畜禽舍等 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是直接为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生产服务的附属或配套设施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取得方式上,海南明确设施农业用地不需要审批,设施农业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用地协议,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后,即可动工建设 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每月底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汇交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