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7-21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浙大党委学工部官方网站截图7月20日,一份关于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在网上引发关注 这份决定显示,2016级学生努××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因此被浙江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此外,澎湃新闻注意到,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为:学生违反国家法律,被迫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治安处罚的,分别给予以下处分:(一)被处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的,根据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二)被处以治安拘留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三)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