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7-16

消息来源:新华网 如果单位不遵守公积金管理条例,不为职工个人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办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明确此种行为最高可罚5万元 通知主要对三种行为的行政处罚予以了明确 首先是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行为 在具体处罚基准上,当未建开设账户职工人数超过4人时,按照规定,就将被处以4万元或5万元的罚款 第三种行为是单位拒绝管理中心检查、不如实提供用人情况以及工资、财务报表等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资料的,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强调,若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或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已被处罚,再次出现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管理中心将按照最高档处罚标准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