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7-15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良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适当调整户籍居民购房条件,规定社保和个税缴纳时间,在深圳市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个税或社保才能购买商品住房 同时,深圳市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了进一步完善,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