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7-11

消息来源:新华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深化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符合船舶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职称制度 我国是海洋大国、航运大国,也是船员大国,现有船员169万名,承担着90%以上的外贸货物运输和50%以上的国内贸易货物运输任务 意见统一规范了船舶专业分类,将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划分为船舶驾驶、船舶轮机、船舶电子和船舶引航4个专业类别 同时,增设正高级职称,进一步拓展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船舶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船员资格,可对应初级、中级职称,实现职称制度与船员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并依据国际公约和我国有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意见强调,不把论文作为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的限制性条件,突出船舶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实际操作水平等评价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