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7-01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二章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 第一条为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制止和惩治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繁荣和稳定,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制定本法 第六十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本法时,本法规定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没收财产和罚金分别指监禁终身监禁充公犯罪所得和罚款,拘役参照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法律规定的监禁入劳役中心入教导所,管制参照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法律规定的社会服务令入感化院,吊销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指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法律规定的取消注册或者注册豁免,或者取消牌照 第六十五条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