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6-30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财政部30日消息,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财政部今日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具体如下:一、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所称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三、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本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