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大原副校长肖剑平因受贿等一审获刑5年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6-27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26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判决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原副书记肖剑平犯受贿罪、私藏弹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19年,被告人肖剑平利用历任原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后旗副旗长、旗委副书记、旗长,原哲里木盟行署秘书长,通辽市政府秘书长,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内蒙古民族大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75万余元 被告人肖剑平任原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后旗旗长期间,从他人处获赠一盒手枪子弹并存放在办公室,退休后藏匿于其住宅楼家中,于2019年9月29日被搜查发现、扣押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