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全文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6-21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二章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未担任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的,对其违法行为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果需要复审、复核,适用当时的规定 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当时的规定;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认为是违法的,依照当时的规定处理,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违法或者根据本法处理较轻的,适用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