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6-18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6月17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由省生态环境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四川省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通告,将我省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事项做出调整,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 5月14日,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提出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购车人可通过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或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org.cn)查询所购车辆的排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