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这些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违者最高罚2000元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6-15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魏冯)近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发布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的通告 (简称通告),明确泸州市禁烧区域,旨在进一步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通告自2020年7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通告所指的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种类,包括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如违反通告,在禁止露天焚烧区域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