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6-14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 跨境电商又一次迎来重磅利好 海关总署13日对外发布公告,决定在北京、天津、广州等10个地方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 值得一提的是,即将开幕的网上广交会可以第一时间适用新规、享受便利 在我国外贸领域,跨境电商绝对可以算是闪耀之星 新规明确,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应当符合检验检疫相关规定 海关总署明确,试点将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开展;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