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6-08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华西都市报讯(武法宣 记者 于婷)当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会采用在房产、车辆上张贴封条的方式,表明该标的物已经被法院查封 查封的财产不允许私自处理,封条也不允许被撕毁,撕毁封条的行为是违法的 但在实际生活中,某些被执行人会在执行法官离开后,擅自撕毁封条,甚至搬入被查封房屋中居住,而法院往往无法取证,给执行增加了难度 近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首次采用了电子封条的形式,查封一处房产,弥补了传统纸质封条易破坏、难取证的不足 近日,承办法官上门张贴公告时,发现在该房屋中还居住着自称李某表弟的一名男子,他的声音和李某十分相似 同时,电子封条上还有一个二维码,扫描后会出现该查封物品的基本信息,真正做到公开透明 据了解,武侯法院将尽快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将该房产拍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