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6-02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第二百零四条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