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6-01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庭审现场四川新闻网泸州6月1日讯记者 岳东今日,记者从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公开审理了古蔺县公安局大村派出所原所长祝波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对被告人祝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告人祝波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这是江阳区法院公开审理的首例恶势力保护伞犯罪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祝波犯徇私枉法罪犯罪事实:2012年至2018年,被告人祝波在担任泸州市古蔺县大村派出所所长期间,经辅警杨某介绍认识了王化钊,并通过杨某收受王化钊送予的7000元现金 江阳区人民法院供图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