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5-30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蒲香琳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又有新的优惠举措!5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生产经营资金压力,明确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延缓缴纳所得税 可以延缓到多久?根据公告,针对小型微利企业, 5月1日至12月31日,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