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5-27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本报讯(记者 李丹)近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我省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要求 我省民办高校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4项 2020年新招收的学生按照新政策执行,以前招收的学生仍按原规定执行 属于2020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中已公布收费标准的专业,2020级新生全部按单招阶段公布标准执行 民办高校在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确保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对收费标准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过大,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引发舆情的,要及时提醒告诫,必要时对学校定价成本进行监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