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5-19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5月18日,科技部官网公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文件由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等9部门印发 方案明确,分领域选择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通过3年试点,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针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方案指出,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属于单位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还明确,建立尽职免责机制,试点单位领导人员履行勤勉尽职义务,严格执行决策、公示等管理制度,在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免除追究其在科技成果定价、自主决定资产评估以及成果赋权中的相关决策失误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