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5-19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18日从科技部获悉,科技部、教育部等九部门正式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分领域选择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方案提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 试点单位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 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应向单位申请并提交成果转化实施方案,由其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共同实施该项科技成果转化 试点结束后,试点期内签署生效的长期使用权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继续履行 同时,试点单位应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对成果转化的实际贡献相匹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