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等九部门发文试点单位科研人员可获至少10年职务科技成果使用权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5-19
消息来源:新华网 5月18日,科技部官网公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文件由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等9部门印发 方案明确,分领域选择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通过3年试点,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针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方案指出,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属于单位 试点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本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 同时,试点单位和成果完成人团队与企业、个人合作开展涉密成果转移转化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并签订保密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