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5-14

消息来源:新华网 5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明确了全国统一的10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 通知强调,在此之外,医疗机构新增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须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认并公布,否则医疗机构不得申报价格和开展相关收费服务特需医疗服务除外 为做好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及财务管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在通知中明确了互联网诊察、远程监测、远程会诊、远程诊断4大类10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 同时提出了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要求、工作量统计要求,明确了不同主体在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利益分配关系、收入确认原则、财务处理及票据处理要求等 1个诊疗活动由1家医疗机构独立完成,计1次工作量;由接诊医疗机构和受邀方共同完成,双方可分别计1次工作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