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5-06

消息来源:新华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推动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 争取1年~2年内,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备充足应急处理能力;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 方案提出,2020年5月底前,全面摸查各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情况,明确建设进度要求 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作为医疗成本,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予以合理补偿 对跨区域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地区,建立协作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