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4-30

消息来源:新华网 昨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以及用好汽车消费金融等五项措施,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通知要求,将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并强调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 通知指出,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并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 交 通 运 输 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