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不得跨学年预收成都市教育局回应学校收费问题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4-24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23日讯记者 文骥4月23日,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根据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预警要求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62号,结合成都市实际,现就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收费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各校开学复课严格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29号相关要求执行,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幼儿园复学后根据本学期实际教学时长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退费按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96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