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4-22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泸州4月22日讯王钰 记者 岳东知道经营网吧,要取得文化等部门的许可,但没有想到去办理,为找点小钱就开了黑网吧 抱着侥幸心理的董某某、丁某某、张某,站在了被告人席上 今日,记者从古蔺县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董某某、张某、丁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至十二万元不等 古蔺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3月21日至案发前,被告人董某某在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其位于古蔺镇某中学校对面的住房内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古蔺县人民法院供图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