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4-18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8日讯记者 文骥4月18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问题,按照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预警要求,现就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收费管理有关工作进行通知 通知明确,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各地各校开学复课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20112号相关要求执行,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