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4-16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4月15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市首例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案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邓某、王某某,利用网络链接、网盘等工具,分享出售暴恐视频给他人,共计将视频传播给20余人观看,获利581.99元,公安机关对两名被告人的多个网盘中的视频进行了比对,检测到嗜血、肢解、砍杀等视频资料,他们的行为构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 /items/202004/2004160945597240001526BC.mp4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从自觉抵制暴恐信息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