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员工隔离是否须支付工资省人社厅权威解答来了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4-16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员工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企业是否应当支付工资 企业在延期复工复产或停工停产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4月1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政策解读,帮助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省人社厅就劳动关系领域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答 1、问:员工因为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企业是否应当支付工资?答: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上述期间不计算在职工依法应享受的医疗期之内;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9、问:用人单位制订的疫情防控制度,员工是否必须遵守?答: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