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4-14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4月13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眉山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付庆一受贿、玩忽职守案 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付庆一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及孳息208.12万元予以没收,上交国库;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付庆一在担任眉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市长、中共眉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行政审批、工程项目承揽、文化项目补助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5.58万元 案发后付庆一亲属退缴赃款和孳息208.12万元,其余部分应依法予以追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