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乐山住房公积金新政5月实施每年可取标准提高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4-13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王博尔4月11日,记者从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了解到,按照房住不炒的定位,为支持乐山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改善租房条件,经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自5月1日起将对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部分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 具体政策看过来↓↓↓一、调整认房认贷认定标准(一)认房 以县级房管部门登记的产权产籍记录为准 购房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有住房产权产籍记录的,纳入认定范围 (二) 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三)最终贷款金额以提交的贷款资料审批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