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4-01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2019年10月6日,四川宜宾筠连县村民王方书被发狂的野蜂蜇伤死亡 在王方书遭遇野蜂围攻前一晚,四名当地村民趁黑取走了马蜂窝 惨剧发生后,受害人家属将四名取马蜂窝的村民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2020年3月30日,筠连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黄某波、黄某华、韩某某、朱某某四人承担30%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万余元 法院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确定的责任比例为:王方书自行承担70%责任;四被告中被告黄某波在此次摘蜂巢过程中系提议摘蜂巢并负责实施摘取蜂巢行为的人,相对于其他三被告过错较大,应承担15%的赔偿责任,被告黄某华、韩某某、朱某某各承担5%的赔偿责任,四被告对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王方书死亡造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25955.8元,被告黄某波承担15%责任,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3893元;其余三名被告分别承担5%的责任,各赔偿1129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