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3-28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任鸿3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III级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3月25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级别由II级调整为III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主体调整为各市(州)人民政府 通知要求,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精准防控措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等 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III级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3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3月25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级别由II级调整为III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主体调整为各市(州)人民政府 加强疫情舆论引导,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积极回应有关群体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