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3-28
消息来源:新华网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昨天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 为解决业委会成立难的问题,条例提出可组建过渡性质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的临时性机构 同时对物业费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失管小区维护等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最长2年 为解决业委会成立率低的难题,条例提出,可以组建过渡性质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 住宅的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医保金和养老金 应对突发事件物业可获物资资金支持 疫情初期,防疫物资紧张,让不少物业犯了愁 针对这一难题,条例提出,突发事件应对期间,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人民政府依法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指导物业服务人开展相应级别的应对工作,并给予物资和资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