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3-20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周梦颖 记者 魏冯)3月20日,记者从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泸州市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日前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江阳区酒城大道某小区有私家车停放在消防车通道,随即,江消防监督人员立即通知私家车主到场,并告知其违法行为,督促立即改正,同时对此次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私家车进行行政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下一步,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深入各小区开展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各小区消防车道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