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3-16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张明海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根据日前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设区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提出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具体办法,做好落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