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3-14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3月13日,四川省人社厅公布了四川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对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明确 一、减免社会保险费1、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全省各类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2、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全省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其中,原已纳入工伤保险降费范围的市(州)要继续实施;原未纳入但截止2020年4月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达到阶段性降费条件的市(州)要按规定下调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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