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3-12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12日讯记者 戴璐岭四川新闻网记者3月1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发布 据了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普遍面临停产停业、营业收入减少、现金流减少等生产经营困难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要求,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那么,在办理时,纳税人应该准备哪些申请资料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