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3-08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因犯盗窃罪,四川乐至男子刘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然而,一审宣判后,此前认罪认罚也服从判决结果的他无正当理由提出上诉,只为通过二审程序拖延时间,达到不去监狱服刑的目的 而这,也迫使检察机关提出抗诉 尽管他此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撤回上诉,但也因此受到惩戒 检察机关因此抗诉,提出检察院是在被告人刘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基础上作出的量刑建议,且被一审法院采纳 为此,法院应对他的此种行为予以惩戒,增加其刑罚量 鉴于他在二审庭审中表示已深刻认识自己行为的错误,其上诉动机仅是为了留所服刑,并自愿申请撤回上诉,日前,法院最终决定对其增加10日的刑罚量,即将一审判处的有期徒刑6个月改判为6个月零1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