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3-06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雷倢3月6日,成都市住建局收集了来自微博、微信网友的问题留言,并选取部分涉及成都市住建领域的问题进行回复 1、问: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2月份没给我购买社保,3月份补缴的话,会不会影响我的购房资格?答:参保单位职工个人在2020年3月底前购房时,因受疫情影响,提供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里未能正常显示2020年1月、2月、3月社保缴纳金额的,视为连续缴纳,其购房资格不受影响 参保单位职工个人在2020年4月1日及以后购房时,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和经营主体未能按时缴纳2020年1月、2月社会保险费的,在3月底之内补缴社会保险的,参保职工个人购房资格不受影响 8、问:父母的房子如果过户给子女是拿到房产证多久可以过户呢?答:如果以买卖的形式过户,存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为期三年的限售期限;若是以赠与的形式过户,则不存在限售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