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3-06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社南京3月5日电 5日,江苏省民政厅等十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促进养老服务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8条支持举措,助力养老服务业渡过难关 根据意见,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可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养老机构,可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房租;资金支付困难的,可以延期收取租金 意见指出,对受疫情影响的养老机构、组织,各地可在原有政策基础上,适当提高疫情期间运营补贴标准,所需资金可在各级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和福彩公益金中调剂解决 加强保障养老机构日常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资供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