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3-06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3月4日,最高检发布第四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湖北洪湖一药店因将进价6毛的口罩1块钱售卖被罚没5.68万元,此事曾引起广泛关注 进销价差4毛算哄抬价格吗?刑事案件中该标准要如何界定?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最高检这次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中,便有一起惩治涉哄抬物价的非法经营犯罪案例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提及该案时说,犯罪嫌疑人把进价12元的口罩提价至128元,将疫情发生前售价2元的84消毒液提价至38元,提价高达10倍甚至20倍,仅仅6天,非法经营额就高达100余万元,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必须依法严厉惩治,形成有力震慑 在个案的把握上,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牟利动机和程度、经营成本和市场价格传导的客观情况,以及防疫时期经营者及其雇员的生活生计成本等因素,审慎认定行为性质,严格掌握行政处罚和刑罚的界限,综合发挥各种处罚措施的惩治效应,确保依法惩治、罚当其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