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3-06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陈冠宇记者 祖明远3月3日,记者从绵阳市住建委获悉,近日绵阳出台了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以梯号为单位,以同意电梯增设的业主为实施主体,并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条件、程序、竣工验收和资金来源进行了进一步简化和明确,记者梳理对比之前的相关文件,共找到三大变化 第一大变化过去是百分百,现在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翻看指导意见,在电梯增设须具备的条件中,除了要求具备合法权属外,还对业主同意做出了规定——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应当经本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 电梯的设计、安装、维保须要资质的企业来实施,老百姓一般对这方面不太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