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2-29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南京2月29日电记者刘巍巍 朱筱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2月27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非法狩猎犯罪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江苏省宜兴市全境范围内禁止使用包括猎夹等手段进行非法狩猎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起,被告人王某多次至宜兴市西渚镇西渚村、篁里村,通过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狩猎黄鼬、松鼠等野生动物并贩卖 2020年2月4日,被告人王某被抓获,归案后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猎夹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被告人王某所猎捕的动物均已死亡,对被告人王某酌情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