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2-16

消息来源:新华网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要求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 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 通知指出,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 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补助资金由地方先行垫付,中央财政与地方据实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