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2-13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李欣忆近日,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下发通知,对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 补贴期限自2020年2月5日起,有效期按国家和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规定执行 补贴范围参与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根据相关通知,此次临时电费补贴范围为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 企业名单按注册所在地属地原则,分别由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以及供电企业审核确定后分别上报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补贴方式企业注册地政府和省级层面各补贴一半为简化流程明确职责,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和省级层面各自承担总补贴金额的一半,分别兑付 。